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2年4月3日在福 州福日大厦14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运武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6 名,实到董事6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 以下决议:
    同意与利嘉(福建)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互保关系,双方签订金额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伍仟万元的互相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一年,从各方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协议之 日起计算。
    具体担保事项及内容待双方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协议后详细披露。
    利嘉(福建)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