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评报字(2001)第179-2号
    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福建福日半导体器件厂的委托, 根据国家有关 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 ,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 对委托方为产权转让之评估目的而申报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 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实施了实地查勘、市 场调查与询证, 对委估资产在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 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简介
    1. 委托方:福建福日半导体器件厂
    2.资产占有方:福建福日半导体器件厂
    福建福日半导体器件厂注册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城楼260号;法定代表人: 方嘉辉;注册资金:人民币捌佰伍拾捌万元;企业类型:国有经济;经营范围:半导体芯 片、分立器件、半导体集成电路等。
    二.评估目的
    本次资产评估目的是为企业资产转让提供作价参考。
    三.评估范围和对象
    本次评估的范围是根据委托方的委托, 评估福建福日半导体器件厂申报的固定 资产及土地使用权。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与委托评估时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
    四.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本次评估中的一切取价标 准均为该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五.评估原则
    本公司在本次评估工作过程中是遵循如下原则进行资产评估的。
    (一)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
    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即指资产评估是以被评估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前 提或假设前提,确定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时点上的现行公允价值。
    (二)资产评估的工作原则
    1.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评估结果应有充分的事实为依据。本公司评估人员从实际出发, 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在评估过程中排除人为因素及某些不可抗拒原因的干扰,具有客 观、公正的态度和采用科学的方法。
    2.独立性原则
    独立性原则要求在资产评估过程中摆脱资产业务当事人利益的影响, 评估工作 应始终坚持独立的第三者立场。
    3.公正性原则
    公正性原则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公平正直、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各方, 不以牺 牲一方利益为条件而使另一方受益。
    4.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是指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必须根据评估的特定目的,选择适当的价值 类型和方法,制定科学的评估实施方案,使资产评估结果科学合理。
    (三)资产评估的操作原则
    1.替代原则
    替代原则是指当同时存在几种效能相同的资产时, 以最低价格的资产作为评估 值。
    2.公开市场原则(公允市价原则)
    公开市场原则是指资产评估选取的作价依据和评估结论都可在公开市场存在或 成立,在公开市场存在或成立的价格即为公允价格。
    六.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1.本公司与委托方订立的资产评估协议书及委托方关于资产评估的承诺函
    2.委托评估的资产、负债评估申报明细表。
    (二)法规依据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2.《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3.《资产评估报告具体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
    4.行业性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三)产权依据
    1.财产购置发票;
    2.汽车行驶证 复印件 。
    (四)取价依据
    1.企业提供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
    2.企业提供的经营方面资料;
    3.收集的市场询价资料;
    4.《中国机电产品市场价格目录》;
    5.《福建省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
    6.《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7.《福建省工程造价管理》;
    8.《全国汽贸商情》;
    9.《全国资产评估价格信息》;
    10.其他企业提供的及评估专业人员认为评估所必备的资料;
    七.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项目的评估目的和资产负债的具体类型, 在准确核实评估基准日数量 和帐面价值的基础上,选择国家规定的评估方法:
    1.固定资产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其现值;
    2土地使用权根据福建大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闽大地[2001]估011号评估报告 确定评估值。
    八.评估过程
    本公司自接受评估项目委托起至提交评估报告的工作过程中, 分五个过程进行 资产评估,这五个过程依次是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定估算、评估汇总、 提交报 告。
    1.接受委托
    (1)在通过了解企业资产状况后,接受企业委托,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评估协议书, 明确评估目的、范围、对象、基准日, 布置并辅导委托方进行待评估资产的申报、 清查等工作;
    (2)成立评估工作小组。由项目负责人主持评估工作讨论会,制定评估实施方案;
    2.资产清查
    (1)资产占有方对待评估资产及有关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2)本公司评估专业人员到现场检查核实资产占有单位进行的清查情况,验证所 提供的资料;
    (3)本公司根据企业填写的资产评估申报表数据与企业帐面数进行核对;
    (4)收集待评估资产的产权证明、基准日市场价格、信息等资料,对固定资产进 行了现场观测。
    3.评定估算
    (1)由本公司评估师、工程师在资产占有方配合下,对申报的实物资产进行核实、 观测,并作相应工作记录;
    (2)根据实物资产和非实物资产的特点及本次评估目的,选用上述拟定的评估方 法,运用收集的相关市场信息,进行估算;
    (3)各专业组评估人员根据各类资产的初步估算材料,撰写资产评估结果, 填写 完成各类资产负债清查评估明细表,编制工作底稿。
    4.评估汇总
    (1)项目负责人对各专业组编制的工作底稿,进行复核验证;
    (2)项目负责人组织汇总评估结果,汇集资产评估工作底稿。
    5.提交报告
    (1)由项目负责人拟写评估报告初稿;
    (2)公司领导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
    (3)经公司领导审核后的评估报告初稿征求委托方意见;
    (4)正式出具供资产评估主管机关和企业主管部门审查确认的评估报告。
    九.评估结论
    福建福日半导体器件厂申报待估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人民币51,496,433. 69 元,评估值为53,324,243.07元;无形资产帐面值7,767,413.00元,评估值为10, 332 ,100.00元;两项合计评估值为63,656,343.07元 大写为人民币陆仟叁佰陆拾伍万陆 仟叁佰肆拾叁元零柒分 ,评估增值4,392,496.38元,增值率7.41%。
    十.特别事项说明:
    1.本报告的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评估目的下, 根据公允市场原则确定 的公允市价, 没有考虑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及评估基准日以后可能或已承担的按揭、 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值的影响, 也未考虑 国家宏观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2.本报告未考虑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发生变化时对评估值的影响;
    3.本报告未考虑未来市场环境变化可能对评估值所带来的影响;
    4.本报告未考虑因资产转让而产生的有关税收及费用;
    5.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10,322,100元 , 是根据福建大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闽 [2001]估011号《土地估价报告》的评估结果并入,具体估价说明详见该报告;
    6委托方提供的有物无账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我公司仅对其价值评估, 评估 值为2,442,720元;
    7.本报告仅供贵厂在实现本次评估目的时参考使用, 评估机构和评估师不对因 评估目的实现与否所产生的影响及限制负责。
    十一.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后重大事项
    1.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限以内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 进行相应调整。当评估方法为重置成本法时,应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调整; 若资产 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对资产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 新确定评估价值;
    2. 本公司评估专业人员评估基准日后因自身专业判断能力、 所处客观环境及 条件的限制,尚未发现其他有影响评估结果重大的事项。
    十二.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本报告是建立在第十点“特别事项说明”的前提条件下成立的;
    2. .本报告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即自2001年3月31日起至2002年3月 31 日内有效;
    3.本报告的附表,附件均为与资产评估报告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报告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 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 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本公司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张维永、林彬    复核人:王永忠
    法定代表人:陈依航
    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