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1年8月29 日在福 州福日大厦14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运武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 实到董事6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增发新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增发新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 目为:1、6英寸0.35微米集成电路芯片项目;2、光纤通信器件项目;3、液晶显示 系列产品项目。现由于光纤通信器件项目外方合作伙伴的资金将暂缓到位方面的原 因,预计会对该项目的如期实施产生影响,经研究, 不用本次增发新股募集资金投入 该项目,并将本次公司增发新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调整为:1、6英寸0.35 微米 集成电路芯片项目。项目总投资5.99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投入资金4.49 亿元人 民币;2、液晶显示系列产品项目。项目总投资2.40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投入资 金1.44亿元人民币。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林贡瑞董事辞职的议案。
    林贡瑞先生由于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报告。 鉴 于公司董事会尚有六名董事正常履行职责,符合董事会正常运作的规定人数,故林贡 瑞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报告于2001年8月29日正式生效。 缺额增补事宜将由公 司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进行选举。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时间:2001年9月30日(星期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169号福日大厦14层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增发新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四)参加会议的有关事宜:
    1、参加对象:
    (1)截止2001年9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 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登记办法: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和持股凭证;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和持股凭证。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由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帐户 卡和持股凭证。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
    2001年9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4、登记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169号福日大厦14层公司证券部
    5、联系方法:
    (1)电话:0591-3318998、3339255
    (2)传真:0591-3319978
    (3)邮编:350005
    (4)联系人:王佐、陈友新、吕文德
    6、其他事项:
    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