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7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07年6月7日在福州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7年6月29日(星期五)上午9:00
    2、会议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169号福日大厦14层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22日(星期五)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6、会议出席对象:
    ①截止2007年6月22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弥补亏损预案》;
    (5)审议《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
    (6)审议《关于续聘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刊登于2007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7)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刊登于2007年4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办法: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和持股凭证。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6月25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登记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169号福日大厦15层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4、联系方法:
    ①联系电话:0591-83318998、83315984
    ②联系传真:0591-83319978
    ③邮政编码:350005
    ④联系人:王佐、陈旸暄
    (四)其他: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6月7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