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截止2005年4月21日,本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已连续3个交易日达到5%的涨幅限制。经咨询主要股东和公司管理层后,目前,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