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2月14日在福州市福日大厦14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由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代理人)4人,所持(代理)股份188,742,4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61%。其中,非流通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数量186,400,000股;流通股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数量2,342,4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流通股股份70,000,000股)的3.35%。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以部分债权与控股股东福日集团置换“福日”整体商标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福日集团公司作为本次资产置换的关联交易的关联人,其所持股份186,400,000股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为2,342,489股,其中:同意的股数为2,342,4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