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6日在福州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向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申请15,500万元人民币、3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