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票简称:金宇集团
    股票代码:600201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内蒙古元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呼市如意开发区二纬西路1号
    通讯地址:呼市如意开发区二纬西路1号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电话:0471--5924700
    股份变动性质: 增加
    签署日期: 2005年6月29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1、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变动的股份控制人为内蒙古元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元迪公司、本公司)。元迪公司注册地为呼市如意开发区二纬西路1号,注册资本35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呼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号为1501002900870,代码为74389715-4。
    本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生物制品投资、证券投资、纺织投资、农林牧开发投资。经营期限自2003年3月4日至2013年3月4日。
    本公司的通讯地址为呼市如意开发区二纬西路1号,邮政编码010020,联系电话:0471-5924700 。
    2、元迪公司的主要股东情况
    元迪公司是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集团)职工、管理层及技术骨干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00万元,其中,田禾、刘学忠经金宇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授权代表职工出资总额1452.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1.5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张?宇等17名管理层及技术骨干出资2047.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8.49%。
    3、元迪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介绍
    元迪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元迪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董事,选举和更换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元迪公司董事会成员5名,由刘学忠、张?宇、王秀华、徐师军、武满祥组成,刘学忠为董事长,任期两年。
    监事2名,由田禾、高换河担任,任期两年。
    董事会聘任徐宪明担任元迪公司总经理,任期两年。
    4、元迪公司没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1、本公司持有金宇集团社会法人股情况
    2003年11月9日,根据国资委国资产权函[2003]327号文批复,本公司受让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金宇集团法人股250万股(2004年实施转增后为500万股),另于2005年1月14日协议受让上海赢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法人股200万股,累计直接持有金宇集团社会法人股700万股,占总股本的3.20%。经金宇集团第二大股东内蒙古农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牧药业”)股东会决议,农牧药业实施增资扩股,即农牧药业的注册资本由1300万元增加到2150万元,其中元迪公司出资1604万元,包括收购北京中邦世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邦世纪”)持有农牧药业10%的股权,占注册资本的74.6%,中邦世纪出资54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4%。上述出资权益比例调整和转让已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农牧药业持有金宇集团社会法人股3360万股,因此元迪公司通过农牧药业控制金宇集团3360万股,加上直接持有金宇集团社会法人股700万股,元迪公司共持有、控制金宇集团4060万股,占金宇集团总股本的18.59%。
    2、管理层及职工持股应披露的信息
    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以上价款支付的资金来源为:(1)政府对金宇集团国有职工解除国有身份劳动关系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2)管理层、技术骨干的合法收入及自筹资金。元迪公司的资金来源明确,有能力支付本次股权变动所需资金。
    持股目的
    通过建立长期有效激励机制,稳定核心团队及技术骨干队伍,形成上市公司股东和管理层、职工以产权为纽带的长期稳定的利益共同体,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经营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上市公司的竞争力和凝聚力。
    3、债务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未清偿本公司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为解除上市公司为本公司负债提供的担保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4、质押情况
    本公司对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700万股份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本公司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指因控股农牧药业而控制的金宇集团股份)于2004年12月23日被质押。已于2004年12月28日公告。
    5、元迪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在提交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没有买卖金宇集团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无此类行为。
    四、其他重要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无本次股权变动相关的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刘学忠
    签字:
    盖章:
    签注日期:
    六、备查文件
    1、元迪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2、元迪公司增资农牧药业的股东会决议
    3、元迪公司和北京中邦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出资转让协议
    4、农牧药业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5、农牧药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