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二○○四年二月四日接到国家农业部《关于紧急安排高致病性禽流感灭活疫苗生产的通知》,通知称,为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保证疫苗足量供应,确保国家强制免疫政策顺利实施,经研究,农业部决定批准我公司生物药品厂生产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灭活疫苗。
    接到通知后,公司积极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相关的准备工作,力争尽早安排生产,保证禽流感疫苗的供应。
    特此公告。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四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