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监事会提议,公司拟在2003年5月20日召开的2002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后勤园区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详见4月24日《上海证券报》第24版。
    特此公告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