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章程第106条规定,由董事长周寰先生召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四十一次董事会于2003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8人,会议实到董事18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定期轮换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规定及公司正常审计业务需要,公司决定解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同时聘请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机构。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4年2月6日下午2:00—3:3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大唐电信集团主楼315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人员:
    1.2004年1月30日下午3时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五)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登记地点:
    登记时间:2003年2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大唐电信集团主楼一层大厅
    3.联系事宜:
    联系人:齐秀彬、王少敏
    电话:010-62303607
    传真:010-62303607
    邮政编码:100083
    (六)参会人员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出席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