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就所持有的上海复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公告如下: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28日通过发行认购上海复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227,950张,2004年1月2日,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出1,800,000张给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占上海复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的18.95%,现仍持有427,950张上海复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占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的4.50%,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3.21条的规定。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0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