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集团)通知,复星集团合计出资57,748,986元分别受让上海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西大堂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英富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发起人法人股16,023,384股、4,430,088股、801,216股(详见2005年1月1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复星医药非流通股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已获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公司字【2005】12号《关于同意豁免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票义务的批复》,并于2005年4月7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发起人法人股过户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复星集团合计持有公司466,845,912股发起人法人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6.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各发起人持股已变更为:
公司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66,845,912 56.5 上海申新(集团)有限公司 4,430,088 0.54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