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5年1月19日上午在上海市复兴东路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6人,实到会董事6人,本次会议郭广昌由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到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为了进一步理顺公司经营架构,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更好发展,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做相应修改:
    原经营范围:“生物化学产品,试剂,生物四技服务,生产销售自身开发的产品,医疗器械,仪器仪表,电子产品,计算机,化工原料(除危险品),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修改为:“生物化学产品,试剂,生物四技服务,生产销售自身开发的产品,医疗器械,仪器仪表,电子产品,计算机,化工原料(除危险品),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
    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
    本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五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