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2年3月20日在厦门市建业路18号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李琳梅女士、潘剑荣先生因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
    1、2002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科学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工作合法规范。
    2、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客观公正。
    3、2002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无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5、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无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二、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更换公司部分监事的预案。潘剑荣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提名厉建国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被提名监事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