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本公司拟以所持有的厦门大洋水产发展有限公司75%的股权和对厦门太洋食品有限公司的部分应收款项与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厦门金龙大厦一至二层店面进行置换。本公司定于2002年12月30日在本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讨论上述资产置换议案。(以上事项刊登于2002年11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上)。现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要求,就厦门大洋水产发展有限公司审计后的有关数据及厦门金龙大厦一至二层店面经评估后的价值披露如下: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02年10月31日,厦门大洋水产发展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34,429,541.77元,负债总额为93,945,818.62元,净资产为40,483,723.15"元。2002年1-10月份亏损1,389,233.22元。本公司拥有的厦门大洋水产发展有限公司75%股权相对应的权益为30,362,792.36元。
    经厦门银兴评估有限公司和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止2002年10月31日,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拥有的“金龙大厦”一、二层店面的评估值为3,072.06万元。
    根据上述资产的审计和评估结果及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决议,上述置换资产的差额部分357,807.64元以本公司对厦门太洋食品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357,807.64元予以补足。
    即本次资产置换的交易内容确定为:以本公司所持有的厦门大洋水产发展有限公司75%的股权和本公司对厦门太洋食品有限公司的357,807.64元应收款项与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厦门金龙大厦一至二层店面进行等值置换。
    北京汇正财经顾问有限公司为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1年修订本)》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创兴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交易价格存在明显不公允现象,亦未发现明显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