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三大股东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18538980股、本公司第四大股东厦门赛博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2461020股质押予厦门市商业银行,以此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太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厦门商业银行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上述借款用途为流动资金周转。质押期限自2002年9月5日至2003年9月1日。借款期限自2002年9月2日至2003年9月1日。
    特此公告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