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2年7月26日在厦门市建业路18号阳明楼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8名。未到会董事庄文辉先生、陈伟滨先生授权张岳端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厦门大洋水产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为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厦门大洋水产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杏林支行贷款人民币297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厦门大洋集团有限公司已出具《反担保函》,若因厦门大洋水产发展有限公司未能偿还上述贷款,致使本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给本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则厦门大洋集团有限公司愿为厦门大洋水产发展有限公司赔偿本公司上述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