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6月30 日上午 在厦门市建业路18号阳明楼9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 人共5人,代表股份121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59%。会议由郭恒达副董事长主持。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修订公司《章程》:
    赞成:1218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2、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赞成:1218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3、《关于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 员会的议案》;
    赞成:1218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黄加丹律师参加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大会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