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0年11月28日在 厦门市悦华酒店凌云阁国际会议厅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代表股 份455107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4%,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已刊登在2000年11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上。 根 据本公司章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在表决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放弃了投票权。
    参加表决的股份为31345394股,同意的股份为31345394股,占参加会议表决股东 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的股份为0股,弃权的股份为0股。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黄加丹律师参加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大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