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 关规定, 本人就任职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宜作出声 明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王汉金;性别:男;出生日期:1955年10月30日。
    个人主要经历:厦门大学化学系毕业。曾就职于厦门大学化学系, 后相继担任 新加坡鹏斯投资公司驻厦办事处代表、九州青云空调机厂副总、厦门三阳富丽工贸 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期沛机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本人同意被提名担任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本人具备《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独立 董事应有的独立性和任职条件;
    三、本人将忠实履行对公司和全体股东的诚信、勤兔义务,按照相关法律、 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关注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本人确信并确保在履行职责时能够作出独立判断, 而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四、本人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本人愿意接受公司股东、证券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并愿为本人履 行职责时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本人确信上述声明是真实的、完整的、准确的,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 遗 漏或误导成份,本人愿为声明的真实、完整、准确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声明人:王汉金    200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