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厦门大洋水产发展有限公司2001年9月10 日与陈维禄先生 在厦门签订《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由陈维禄先生 以下称承包方 承 包经营厦门大洋水产发展有限公司。
    一、《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承包方享有厦门大洋水产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称大洋水产公司 烤鳗业务经 营权及资产的使用权、管理权和收益权,但不享有其中部分资产如固定资产、 无形 资产等及烤鳗业务经营权的处分权,前述资产的所有权仍归大洋水产公司所有。 承 包方独立承担承包经营期内大洋水产公司的盈亏责任 包含承包期内各项费用如固 定资产折旧、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
    2、本次承包采用承包费用包干形式。承包费为每年人民币220万元 即每月人 民币18.3333万元 。
    3、承包期限为自2001年9月10日始,至2004年4月30日止。承包期限届满后, 如 大洋水产公司需继续发包,则在同等条件下原承包方具有优先权。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法定中文名称:厦门大洋水产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法定英文名称:XIAMEN DAYANG AQUATIC DEVELOPMENT CO.,LTD.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企业
    注册地址:厦门市曾厝安
    法定代表人:陈榕生
    经营范围:从事烤鳗及紫菜、鱼贝类、虾、蟹等海产品的养殖、冷冻、加工、 出口。
    2、陈维禄:男,身份证号码:350424661012003
    住址:厦门市杏林区杏前路北侧华旺食品有限公司
    邮编:361022
    三、交易金额及支付方式
    1、本次承包采用承包费用包干形式。承包费为每年人民币220万元 即每月人 民币18.3333万元 。
    2、本次承包采取现金方式结算,承包方以转帐形式支付承包费;
    四、厦门大洋水产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厦门大洋水产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截止2001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75673262. 83 元 , 其中负债为 96862282.74元,净资产为78810980.09,销售收入为 27817376. 86 元 , 净利润为 -104234.59元。
    五、人员安置情况
    承包方应根据工作需要优先安排原大洋水产公司工作人员;负责办理留用人员 的劳动用工手续;承包方无法安排的原大洋水产公司人员, 由大洋水产公司负责安 置;
    六、本合同自2001年9月10日起生效。
    本次承包,有助于公司规避烤鳗行业不景气所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发挥现有资 源的盈利能力,进一步突出公司的经营重点,符合公司巩固和发展房地产主业的战略 目标。对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具有积极的意义。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