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0年11月28日在厦门 市建业路18号阳明楼9F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列席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认真审议了本次董事会会议所作出 的“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决议”事项。认为该项决议程序合法, 决议内容符合 财政部“财工字〖1996〗434 号”《关于股份制企业所收申购款利息收入财务处理 的通知》精神,可以更客观地反映本公司以后年度的经营状况。
    特此公告
    
厦门大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