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7日,《厦门日报》第15版刊载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办事处与高士通中国投资2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根据联合公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办事处已将其所拥有的对本公司的相关债权转让给高士通中国投资2有限公司。
    原本公司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的债务系由其受让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杏林支行的8620万元借款和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厦门大洋水产发展有限公司1696.6万元借款所致。详见于2005年7月21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
    公司将与高士通中国投资2有限公司积极磋商,以达成债务和解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