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东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给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的本公司法人股18,325,940股、6,004,740股分别已于2005年6月29日和2005年6月30日解除质押,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质押给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的本公司法人股24,895,260股已于2005年6月30日解除质押。
    现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24,330,680股、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16,669,320股质押给兴业银行厦门分行,为本公司向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借款合计2700万元提供质押,质押登记日为2005年6月30日。
    特此公告。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