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东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 2004年末持有公司法人股27,538,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2005年5月17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公司章程>修改条款的临时提案》(见附件),并提请2004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05年6月8日召开)审议。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5月17日
    附件:
    
关于增加《公司章程》修改条款的临时提案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鉴于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不再经营水产品加工、饲料加工,蔬菜、水果的保鲜、冷冻等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关于增加<公司章程>修改条款的临时提案》,提请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该临时提案与《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详见刊载于2005年4月23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合并表决。
    本提案增加《公司章程》修改条款的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1、水产品加工、饲料加工;2、海水、淡水养殖;3、蔬菜、水果的保鲜、冷冻;4、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自需物资的进口业务;5、粮油食品的进出口和代理业务;6、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加工贸易、对外贸易和转口贸易业务;7、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电子产品、通讯器材、计算机多媒体及生物工程的开发和经营(涉及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8、房地产经营与开发;9、餐饮。
    现修改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1、淡水、海水养殖;2、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加工贸易(对销贸易、转口贸易)业务;3、房地产开发与经营;4、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5、电子产品、通讯器材、计算机多媒体及生物工程的开发和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    200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