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5年4月21日在上海市安亭路46号安亭别墅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认为:从总体看,2004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上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科学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工作合法规范。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客观公正。
    3、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2004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2004年6月30日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议案,以解决公司主业转型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应收款项问题,盘活不良资产,同时置入符合公司主业发展方向且经营业绩良好的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9.93%的股权。此次交易定价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无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二、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会计差错更正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利用会计差错更正进行利润调节的问题。
    四、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鉴于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于2005年5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本次监事会提名王晓珊、李琳梅、
    陈石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员简历附后)。
    另根据公司工会选举,洪炳元、周清松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五、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4月23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1、 王晓珊:女,1957年生,大专学历,检验师。曾就职于龙岩地区第二医院,北京邮电医院,现为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李琳梅:女,1959年生,高级工程师。福建省政协常委。现任国家海洋局第三研究所副所长、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3、陈石:男,1977年生,证券执业分析师,1999年毕业于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货币银行学专业,现任厦门高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