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东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18325940股质押予兴业银行湖里支行,为厦门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湖里支行贷款1900万元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自2004年9月22日至2004年10月20日止。
    特此公告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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