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19日在厦门市建业路18号阳明楼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6人。未到会董事陈榕生先生授权郭恒达董事,高敬东先生、王晓滨女士、卢苇平先生授权郑玉蕊董事,苏新龙先生授权魏原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厦门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因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规划调减的建筑面积一直未能补偿,为减少经营风险,公司拟出售所持有的该公司16.4%的股权予陈肇荣先生。转让金额为17,799,955元。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3年12月31日,厦门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15,463,492.16元,负债总额为166,927,183.06元,净资产为148,536,309.10元;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3,647,535.79元。
    厦门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0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数48,530,464.92元为基数,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853,046.49元,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2,426,523.25元后,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250,895.18元,向公司全体股东分配利润40,000,000.00。其中向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配利润36,560,000.00元,向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配利润3,440,000.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1,250,895.18元结转下年度。
    利润分配后厦门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净资产为108,536,309.10元。该公司16.4%股权所对应的权益为17,799,955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75%的股权。
    特此公告。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