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东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予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的本公司法人股24895260股,由于借款还清,经质权人申请已经解冻。
    现本公司股东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24895260股,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6004740股质押予兴业银行厦门分行,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借款合计3600万元提供质押,质押期限一年。
    具体质押情况如下表所列:
序号 出质人 质押证券数量 质权人 质押期限 1 博纳科技 6875260 2 集团股份 6004740 3 博纳科技 2570000 兴业银行厦门分行 2004.5.31-2005.5.31 4 博纳科技 15450000 兴业银行厦门分行 2004.6.2-2005.6.1 序号 出质人 借款方 借款金额 1 博纳科技 2 集团股份 3 博纳科技 大洋房产 3000000 4 博纳科技 大洋房产 18000000
    特此公告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