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年4月26日在厦门市建业路18号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认为:从总体看,2003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上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科学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工作合法规范。
    监事会注意到,公司针对为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6000万元担保事项所存在的与公司《章程》及证监会56号文不相符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以确保公司运作的规范。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客观公正。
    3、2003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为解决主业转型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应收款项问题,
    2003年9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资产重组预案,交易定价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此议案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为有效。
    5、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无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二、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