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互相担保人名称: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互相担保数量为人民币6,000万元,累计与其互保额度为人民币9,000万元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7,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互保数额人民币9,0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我公司与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我公司与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为对方向中国工商银行包头市东河区支行贷款6,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至此,我公司对外担保金额总计为人民币17,500万元(其中包括与包铝集团互保数额人民币9,000万元)。(我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详见“临2005-007”号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05-010”号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因我公司对单个公司的担保金额均未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1958年,是国家大型企业,中国最大的铝合金生产企业,银行信用等级为A级,注册地址为包头市东河区,法定代表人芦林,经营范围:内蒙政府授权经营净资产、对外投资,锅炉管道维修,电力变压整流服务,有色金属合金的研制与开发,技术转让及中试产品的销售等。主要产品有“BTL”牌重熔用铝锭、稀土铝应用合金、铸造铝合金、高精铝以及各种铝电解用碳素制品等。其中“BTL”牌重熔用铝锭为国家优质产品,自主开发的稀土铝系列应用合金为国家级新产品,该公司的主要合金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达70%以上。
    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我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也不是我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我公司持有人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该公司2004年年度财务报表和2005年中期报表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04年 2005年中期 资产总额 134,759.79 142,728.14 负债总额 38,942.07 38,578.58 其中:贷款总额 9,800.00 11,800.00 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 3,000.00 — 净资产 95,817.72 10,414.96 净利润 2,103.73 1,600.34
    三、互相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互保事项由我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五次会议决议及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220号董事会决议同意,互为对方向中国工商银行包头市东河区支行贷款6,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经营与发展的需要,与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展友好的经济合作关系,在借款担保方面建立互保关系,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发展。包铝集团是中铝集团直属的大型企业集团,资信良好(A级),具有较强的偿还债务的能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我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量为17,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与包铝集团互保数额9,000万元人民币,无逾期担保贷款。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3、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