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6日在公 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五人,实到五人,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其议定事项,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 一致 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