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已经2001年9月28日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我公司2001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 48,681,983.7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的利润97,896,412.82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46 ,578,396.57元。
    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3,5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送1.5股(含税),每股面值1元;每10股派送现金0.38元(含税)。 实 际共计分配利润49,547,400元,尚余未分配利润97,030,996.57元,余额结转至年底。
    二、送红股及红利发放年度和发放范围:
    送红股及红利发放年度为2001年中期,派送对象为截止2001年10月18日下午3: 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所有股东。
    三、每股税前税后红利金额:
    每股税前红利金额为0.038元,其中个人股东以现金红利抵扣所得税后每股税后 红利金额为0.00元;持有本公司流通股的法人股东每股税后红利金额为0.038 元; 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的法人股东每股税后红利金额为0.038元。
    四、股权登记日和除权日:
    股权登记日:2001年10月18日
    除权除息日:2001年10月19日
    红利发放日:2001年10月29日
    五、送红股和派送红利的方法:
    1、本次所送红股股份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1年10月18日收市后,通过计算机 网络按比例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在10月29 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通过资金结算系统 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 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 当 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生效后, 结算公司即把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 其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取到现金红利。
    3、法人股东的现金红利凭股东账号、股权证、法人委托书、单位介绍信、 办 理人身份证直接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领取。
    时间:2001年10月29日开始发放
    六、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
    本次所送红股可流通部分起始交易日为2001年10月19日。
    七、股本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项目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加 小计
(送红股)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172,550,000 25,882,500.00 25,882,500.00
其中:国家拥有股份 99,849,813 14,977,472.00 14,977,472.0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72,700,187 10,905,028.00 10,905,028.0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72,550,000 25,882,500.00 25,882,500.00
二、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人民币
普通股 91,000,000 13,650,000.00 13,650,000.00
已流通股份合计 91,000,000 13,650,000.00 13,650,000.00
三、股份总数 263,550,000 39,532,500.00 39,532,500.00
项目 本次变动后 占总股本
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198,432,500.00 65.47
其中:国家拥有股份 114,827,285.00 37.89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83,605,215.00 27.58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98,432,500.00 65.47
二、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人民币
普通股 104,650,000.00 34.53
已流通股份合计 104,650,000.00 34.53
三、股份总数 303,082,500.00 100.00
    八、公司2001年中期每股收益为0.19元,实施本次派息后,按摊薄计算的2001年 中期每股收益为0.16元。
    九、咨询事项:
    地点: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472-4190473
    传真:0472-4193504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