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1月2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及书面表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06年12月8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其议定事项,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卫东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出资17,600万元,购买内蒙古吉兰泰盐化集团石材有限公司持有的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8,800万股股权的议案。
    恒泰证券前身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证券公司,于1992年4月由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组建,1998年11月改制组建为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7月增资扩股至65,556.99万元,2002年9月将名称变更为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证券的承销和上市推荐;证券自营;代理证券买卖业务;代理证券还本付息和红利的支付;证券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