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2002年度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拒绝发表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意见,上市公司应自披露2002年度报告之日起,至所涉及事项解决或200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之日止,每半个月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现就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解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近期经营情况
    目前锦州港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截止6月15日共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751.7万吨,预计上半年可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830万吨,同比增长19.9%。
    二、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解决情况
    1、关于审计意见第1条,公司已于2003年2月将该银行帐户撤销,对该帐户的资金往来情况已清查完毕。
    2、关于审计意见第5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向公司客户发出的未回复的审计函证,公司会继续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做好函证回复的催促工作。
    特此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