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接到财政部《财政部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以下称《处罚决定》)文件后,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清理整改,于2002年10月28日披露了对2000年及以前年度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的公告及对2002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更正的公告。该次帐务调整主要是针对财政部文件中指出的问题,将2000年及以前年度虚增的收入、资产及其他会计差错予以纠正,调整所涉及的数据均以财政部查处文件认定的数据为准。
    为了落实财政部文件提出的彻底清理整改的要求,公司决定在前次初步整改的基础上深化整改,对以前年度会计核算情况进行彻底清理并彻底纠正所有不规范事项。因此,公司成立了会计核算清理整改特别工作组,对公司历年会计核算情况进行彻底清查,于2003年1月26日在董事会上提出清理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出了除《处罚决定》中认定的问题外,还存在一些虚增资产和虚增收入的情况,并提出纠正意见。
    公司根据会计核算清查整改特别工作组的建议对会计报表作出补充调整方案,具体调整如下:
    一、合并报表调整:
    1、调减1998年至2000年度虚增收入9,859,069元。
    由于公司清查的范围和时间有所延伸,查阅了1994年至2000年的会计凭证,认为虚增收入共48744万元,《处罚决定》认定数据为36718万元,两者相差12026万元。
    公司于1998年实施1997年及以前年度利润的分配方案时,应对各个法人股东单位(含国家股)派发的11040万元并未真正支付现金。上述因虚增收入而虚列股利11040万元冲减虚增收入后,只对其余虚增收入9895906元进行了调减。
    2、调减虚列帐面货币资金38582249元;
    3、调减虚列在建工程8147255元;
    4、调整1997年及以前年度应计入费用或损失而计入其他应收款的23487915元,计入公司的净资产中。
    5、调整以虚增货币资金冲减的其他应收款36870435元。
    6、关于涉税项目的调整
    ①对公司第一次调整方案中涉税项目进行调整。
    第一次调整中,冲减了应交流转税税金及附加8398676元,其中:营业税7588173元;城建税531172元;教育费附加279331元。冲减应交企业所得税46714706元,以上涉税项目共计55113382元。因第一次调整方案尚未得到财政部的批复,有关涉税项目的调整也尚未得到主管税务部门的确认。因此,在本次调整中将在第一次调整中进行的上述调整予以更改,冲减公司的净资产。
    ②本次调整中涉税项目的处理
    本次调整虚增的主营业务收入9859069元,按规定税率计算的流转税及附加327571元。其中:按主营业务收入的3%计算的营业税295773元;按营业税的7%计算的城建税20704元;教育费附加8873元;地方教育费2221元。应交企业所得税1429725元,以上税金共计1757296元,未冲减应交税金处理,冲减公司净资产。
    ③上述两项共计56870678元。公司将向国家财政、税务部门申请退回因多计收入而多交纳的税金,将依据国家财政、税务部门批复进行适应调整。
    7、对以上内容进行追溯调整,调整相应的留存收益科目。
    ①调减盈余公积22115094元,其中:法定盈余公积金8846038元,公益金4423018元,任意盈余公积金8846038元。
    ②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66345272元。
    8、进行上述调整使公司净资产减少88460366元。
    以上数字分别调整会计报表“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项目。
    二、母公司报表的调整
    母公司报表的调整与合并报表的调整相同。
    上述调整事项未经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尚需报财政部。
    特此公告
    附:1、1997年至2002年9月公司资产负债表
    2、1997年至2002年9月公司利润表
    (以上附表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