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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2年12月26日晚在锦州港务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董事关国亮委托董事赵出席会议并行使对议案的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2002年12月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来董事会闭会期间公司日常工作简报;关于2002年12月27日召开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筹备情况的报告;公司治理建设、内部控制建设、吉通项目清退和会计核算整改四个特别工作组的专题报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监事会的工作通报。
    会议认为,自财政部下达《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以来,公司坚持以发展统揽全局、以公司治理建设为本、以规范方式解决过去不规范所遗留问题的思想路线,正本清源、标本兼治,措施得力,收效明显,公司已经发生深刻变化。会议强调,公司要以规范与发展并重,正确处理治理建设与发展的关系、规范与不规范的关系、日常经营与清理整改的关系、减负轻装与经营效益的关系,确保企业向规范、健康、稳定、可持续、高速度、高效益的正确方向发展。会议认为,公司必须继续深化整改。会议对上次董事会会议后建立的董事长与监事会主席联席会议制度、董事长与总裁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会计核算整改特别作组”、“吉通项目清退特别工作组”等新措施予以肯定。
    会议对公司贯彻落实董事会关于公司机构设置、人力资源配置决议的进展情况表示满意。会议认为,新的机构设置所反映的体制、机制方面的调整与优化,适应规范公司治理体系建设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会议对公司2002年在主营业务方面取得的快速发展表示满意。公司预计本年度可完成吞吐量1390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25.2%。但由于按财政部处罚决定对相关帐目调整、吉通项目清退等因素影响,经营收益情况不容乐观。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安排方案。
    二、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
    董事、监事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设立董事、监事津贴。根据董事长、独立董事、董事的岗位职责,其年度津贴标准分别为人民币6万、4万、2万元(含税);监事会主席、监事津贴分别为人民币3万、1万元(含税)。上述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三、通过关于特别工作组工作部署的专项议案。
    1、会计核算整改特别工作组主要内容为:增加审计监察部的人力资源配置,并限期特别工作组于2003年1月20日前完成会计核算清查与整改工作,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
    2、吉通项目清退特别工作组主要内容为:继续催收投资吉通项目款项本息资金,同时增加同相关方理顺关系的任务,限期于2003年1月15日前完成此项内容并向董事会提交报告。
    四、原则通过公司2003年工作安排方案纲要。
    五、议定于2002年12月27日召开本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成立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战略委员会提交的议案,以及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