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2年10月18日在锦州市北山宾馆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4名,监事马瑞卿、杨洪斌、孔丽艳委托郑合钊监事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和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此无异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推选赵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二、通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出的港口规划平面调整方案。
    三、继续聘任北京众鑫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