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原定于2002年10月18日召开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提案之二为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由于公司与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9月18日之前)完成内部工作程序,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将此议案提交于2002年10月18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