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2年9月7日在锦州港务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6人,董事张宏伟委托董事白纯波、董事张维君委托董事陈青松、独立董事刘剑平委托独立董事洪承礼出席会议并行使对议案的表决权;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二、通过《关于组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战略委员会由白纯波、洪承礼、薛本基、孙辉、张维君等5名董事组成,其中洪承礼为独立董事。
    三、通过《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由于张宏伟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请求,公司第一大股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赵竑先生为董事候选人(赵竑先生简历见附件2),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本公司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几年来的合作情况,本公司董事会将于近日另行确定会计师事务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五、通过《关于召开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2年10月18日(星期五)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本公司办公楼多功能厅。
    (三)会议议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赵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通过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出席对象
    1、截止2002年10月10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10月15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10月10日)。股东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可委托他人代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国家股、法人股股东代表。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登记;也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国家股、法人股股东代表持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登记。
    3、参加会议登记截止时间为10月16日16:00时前,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时间为准。
    4、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联系办法
    公司地址: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一段1号
    邮编:121007
    电话:86--416-3586234 3586171
    传真:86--416-3582431
    联系人:齐文辉 陈欣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七日
    董事候选人赵竑先生简历
    赵竑先生,现年48岁,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财政部世界银行司执行董事助理,财政部世界银行司副处长、处长,世界银行中国执行董事、财政部世界银行司执行董事,美国凯菲达国际投资公司总裁,东方集团美国公司总经理。现任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集团卫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