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2年1月31 日在公司四楼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5名,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合钊先生主持。会议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和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查,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总裁2001年度工作报告》。
    二、通过关于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委托贷款计提减值准备的内 部控制制度。
    三、通过《关于合资合作项目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取消对中国民族证券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进行资产重组的初步设想》。
    六、通过《关于设立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调整意见》。
    七、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分工及公司内部机构调整的意见》。
    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