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07年4月10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3月23日以书面送达及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陈青松委托董事汪伟、董事张维君委托董事刘钧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关国亮主持,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6年年度报告》正文、摘要和境外报告摘要。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对2006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06年度财务决算、预算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105,610,603.31元,经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依据国际会计准则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106,939,181元,按照孰低原则,以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后净利润数做为利润分配基础。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561,060.33元后,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2,162,238.76元(含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公司拟按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10,561,060.33元,其余利润不进行分配,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
    续聘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简介附后),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65万元人民币,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及其他工作费用另行支付。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关于全面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关于全面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一项审议事项中的“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以及第四项、第五项审议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