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7年4月10日(星期二)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3月23日以传真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6人,监事李亚良委托监事王继惠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与会监事列席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继惠主持,经参会监事认真讨论,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监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了第五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监事会对董事会各项审议事项无异议,对《2006年年度报告》正文、摘要和境外报告摘要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5、监事会认为,2006年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