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已经2001年5月28 日召 开的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实施该方案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0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
    以公司2000年12月31日总股本63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送红股4 股并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 共计分配利润 315500000 元 , 尚余未分配利润 48318438元结转下一年度。
    2000年末公司资本公积金为253902769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1股,共计 转增63100000元,转增后资本公积金结余为190802769元。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及可流通红股、转增股上市交易日
    1、A股:股权登记日:2001年6月8日
    除权除息日:2001年6月11日
    红股及转增股份上市日:2001年6月11日
    2、B股:最后交易日:2001年6月8日
    除权除息日:2001年6月11日
    股权登记日:2001年6月13日
    红股及转增股上市日:2001年6月14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为6月20日
    三、实施对象
    2001年6月8日(B股为6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实施办法
    1、股份派送及转增办法:
    本次派送的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通过 计算机网络按股权登记日股东持股情况自动计入股东帐户。其中, 实施转增股本过 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尾数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从大到小排序, 每位股东依次送一 股;直至实际转增股数与计划转增股数一致。如遇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时, 由电脑 抽签派送。
    2、现金红利派发办法
    (1)持有未流通股票的国家股、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人民币1 元,不代扣税),由公司直接派发。
    (2)持有流通股A股中个人投资者及公司内部职工股的现金红利, 由本公司按 税法规定以20%税率全部用于代扣个人收入所得税。
    (3)持有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及B股股东,公司不代扣所得税,实际发放为每10 股派发人民币现金1元;其中,B股红利以美元支付,按照5月29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的美元兑换人民币的中间价(1美元=8.2768 元人民币)折合成美元发放 ,每股0 .012082美元(含税)。 公司将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通过指定交易的证 券公司将股利直接划入股东资金帐户。
    五、实施后公司股本结构(单位:万股每股面值:1元)
    上述方案实施后,本公司股本总额由631000000股增至946500000股,股本结构变 化情况如下:
项目 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变动后 比例%一、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14000 7000 21000 22.19
2、募集法人股份 22800 11400 34200 36.13
3、内部职工股 9200 4600 13800 14.58
未流通股份合计 46000 23000 69000 72.90
二、已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6000 3000 9000 9.51
2、境内上市外资股 11100 5550 16650 17.59
已流通股份合计 17100 8550 25650 27.10
三、股份总数 63100 31550 94650 100.00
    六、 实施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 , 按照最新股本计算的 2000年度全面摊薄每股收益为0.096元。
    七、咨询事宜
    联系电话:0416—3586234358617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