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共审议1项提案,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6月19日在公司办公楼多功能厅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5人,代表公司股份552,316,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35%,其中流通股A股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129,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B股股东委托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0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会议由副董事长任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94,650万股为基数,以截止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1515股,共转增股本108,989,475股。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主要为完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A股股东获得的转增股份6356.28万股,将作为对价全部定向转送给流通A股股东。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得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则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将不实施。
    同意552,316,3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流通股A股129,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B股10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冯艾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由董事签署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