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3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6年2月22日以传真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王克学、监事张俊安因公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均委托监事王继惠代为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与会监事列席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继惠主持。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境外报告摘要,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香港何锡麟会计师行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5、监事会认为,2005年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