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5 年3 月23 日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5 年3 月14 日以书面送达及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 人,实到董事7 人;董事长关国亮、董事关卓华委托副董事长任军,董事张维君委托董事陈青松,独立董事董秀成委托独立董事邸彦彪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任军主持,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4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境外报告摘要。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公司2004 年度实现净利润11,931 万元,用于弥补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负数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033.7 万元;香港何锡麟会计师行审计结果为本年实现股东应占利润128,626,087 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累计亏损55,382,024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0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05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关联董事任军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四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附后)。
    同意1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散粮技改项目实施计划的议案》。同意将原计划建设的散粮平底钢板仓改为锥底混凝土仓。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上述第一、第二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