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5 年3 月23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5 年3 月14 日以传真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7 人,实到监事7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董事会所审议事项及决议进行了审议,认为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和做出的决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此无异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继惠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 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境外报告摘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内控制度健全,公司2004 年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和香港何锡麟会计师行对公司2004 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二、审议并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0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05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5 年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提出的《关于散粮技改项目实施计划的议案》。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