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4年3月10日披露了2003年年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3年实现税后净利润738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7137万元,每股净资产为1.047元,且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董事会认为,符合撤销特别处理的条件。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于3月18日停牌一天,自3月19日起撤销公司股票特别处理,股票简称A股恢复为“锦州港”,B股恢复为“锦港B股”;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10%。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三月十七日